交通事故
已回复2007-05-15 15:07:19
律师好!
我家的车把行人撞死了,行人也有责任,但是交警部门劝我家承担全部责任(按理应该是百分之七十的责任),理由是他们说按新交通法规定,车辆与行人之间的事故,不管是谁的责任,车辆都要负全责,赔钱的时候也是车辆全部赔偿,还说是为了我家好,承担全部责任的话保险公司就能多赔一些.我很疑惑,既然这样,那划分责任还有什么意义呢?请问律师新交通法里对此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5-15 19: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