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颁行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法院是否该采纳?
已回复2007-06-05 09:45:28
朱律师:
您好。
去年,我有一位亲戚被机动车撞伤。今年,法院在审理赔偿时,对方律师在计算误工费时,以《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为依据,只赔偿70日的误工费。我想问一下,是应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害为依据还是以此准则为依据?我方能否提出长于此期限的误工赔偿期限?
如能拨冗回复,不胜感激。zbsyy@163.com
如果没有造成伤残,一般是以《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为依据。如构成残疾的,一般计算至评残前日。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6-06 08: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