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提出分家析产?
已回复2007-06-06 17:21:09
各位老师:
你好。
我5岁时父母离异。7岁时继母进门。13岁时我父亲买了块地皮。说是给我盖屋,让我每天放学,去和他一起去砌砖。如此历时两年多,才建成。同年继母生一女,房子建成后,父亲却将房权办在继母名下。
91年9月我卫校毕业后,在医院等待招工,试用期月工资近200元。工资全交父亲。同年年底,因家庭矛盾,父逼我入伍并托人给我办了个带资入伍,三年工资全由父支去。
94年底退伍后,先在医院干临时工,月收入600多元,全部上交。95年9月服从安置去工厂上班。月工资500元左右,全部上交。直至2000年我28岁结婚。(因父亲脾气暴燥,96年被赶出家门一年,其间工资自用)
98年夏天,父亲又买了块地皮,又说是给我盖屋。建主体时我请假二个月同工人一起干,一起吃睡。主体建完后,因父亲不想找人干,所以我和父亲每天下班再来干活。此房历时三年多才初步完成。建完后,父亲又把房权办在了自己的名下。
结婚时,房子只是建了个屋框。妻子进门后,也来给建筑工人办饭,买些零料等,历时三个多月。因家庭关系难处,我们被迫在外租房住。自2002年生下一女后,我们又拿出在外挣的积蓄装修了这栋房子,来这里居住已有5年。
现在面临房子拆迁,可父亲却说此房归他所有。
我想请教律师:
我有权要求和父亲分家析产吗?如果有会怎么分?法律可有适用条款?
你必须拿出证据证实这个房子是你的,或共同出资建的,应当属于共有,拆迁待遇应当共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6-07 16: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