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亡赔偿问题
已回复2006/9/9 10:44:32
你好!我慈父由于交通以外已故,请问一些关于死亡赔偿问题
其一,现判我父对交通事故不负任何责任,对方作出赔偿 那么这些赔偿 是属于我父的个人财产 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二,我父在单位买了社保,现在可以拿回养老保险金 那么养老保险金 是属于个人财产 ,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请朱律师答复 谢谢!
第一,对方作出的赔偿,分三大部分,分别丧葬费,用于办理丧葬;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的近亲属所有;抚养费,属于死者的被抚养人所有。综述,你父因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赔偿,既不是你父的个人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你父在单位交纳的社保,现拿回的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9/9 11: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