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你帮帮我出注意!
已回复2007-06-29 23:23:55
我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我是受害者,因当时和车主一次性处理没有达成协议,我丢失了一张我收到车主费用的收据,我没有收到车主的钱,可能对方拿到这个收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在我跟前,后面通过交警我住院治疗,那个收据在处理事故中有效吗?如果对方持有这个收据,我是否还要退掉这部分钱??请帮我看看,谢谢!
如果对方不认可的话,即使这个钱对方没有实际支付,但对方有你的收款条,这个收款条能够证明,对方已支付这个收款条所注明的数额的钱。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6-30 17: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