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费用的多少
已回复2007-07-02 08:14:44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朋友的孩子(男,12岁,以下简称甲)在一私立学校上学,甲的同学(男,12岁,以下简称乙)在教室里做卫生值日时,甲开玩笑地拍了一下乙的肩膀,
甲就跑开了,乙就停止做卫生值日并追赶甲,追逐的过程中,甲除了逃跑未作其它动作,乙不慎摔倒,导致右臂骨折,现住院治疗中,医疗费已花2万多,事故发生以前乙没有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请问按照法律规定甲应承担乙的医疗费用的百分之几?
敬请复函,谢谢.
对于具体能承担多少责任,要视双方的具体情况,依我的经验甲方应承担30%的责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7-02 09: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