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
已回复2007-07-04 09:35:43
甲在外面撒播遥远说乙嫖妓良家妇女,但乙很委婉的跟甲说他根本家没有做过那一回事,事实也证明乙没有,甲硬要这样说,还当着乙的面说,乙在一时气愤和冲动之下动手打了甲两下,因为男人的手一般下手重一点,打伤了甲,现在甲还在医院,医生说住院几天也就没事,伤也不怎么重,但是甲却这么说,她说住多久都不怕,因为一却费用都要乙一个人承担,但乙说他不应该承担一切.现在我问您(1)乙要不要承担一切,如果不怎么办?(2)甲侵犯了乙的什么权利?(3)乙侵犯了甲的什么权利?(4)如果乙提起诉讼该怎么说?
1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的人身损害赔偿。
2甲方侵犯了乙方的声誉权。
3乙方将甲方打伤,侵犯甲方的人身权。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7-05 0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