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咨询。急!!!!
已回复2007-07-24 18:29:07
你好,我有问题咨询一下:我老婆怀孕离预产期还有三个星期时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双胞胎要提前剖腹产才可以,现在产已经可以了,否则会导致胎盘老化、脱落而造成胎儿缺氧或产妇大出血。我要求做b超检查,而医生说做与不做已经没有意义了,时间已经到了,应赶快剖腹产,所以在没有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为我老婆做了手术,结果孩子生出后情况危险随转院治疗,后经上级医院诊断,小的是早产、极低体重出生儿(2.8斤),大的是低体重出生儿(5.2斤)。生前我老婆没有任何产兆。现在医院说孩子的情况与没做检查手术没有因果关系,对吗?这样的情况能构成医疗事故吗?是否需要进行鉴定?如需鉴定应由哪方提出鉴定?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如诉讼能否胜诉?谢谢!
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到临沂市卫生局的临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做鉴定,申请要通医院所在县的卫生局提起,先做个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7-25 09: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