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规定一
已回复2006-09-12 12:42:04
您好!我是一个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案例,前段医药费是肇事方出的,出院后肇事方对我进行了一定的赔偿,后来我到劳动局进行工伤鉴定,现在劳动局给我鉴定为八级伤残,请问我所在单位对我做出的赔偿是不是该按照劳动赔偿规定一一做出赔偿呢?如果赔偿时间过长,或者没有按照规定赔偿,我是否有权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劳动局反映了。我所在单位没有给我进行工伤保险。
你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双份赔偿,你应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09-12 13: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