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内事故赔偿
已回复2006-10-11 10:35:24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此就一起公交车内事故想您咨询。
两周前我母亲和朋友购物后乘公交车返回时,司机到站停车急刹车导致二人
摔倒。我母亲头部受伤,裂开两个口子,一长3cm,一长4cm,另一人腰椎骨折。二
人被紧急送至医院治疗,我父亲前往看护。目前我母亲的伤口已经拆线,基本愈
合,其伤构成轻伤,另一人仍在住院。
车队已支付检查和住院费用。双方即将就后期治疗与护理以及赔偿事项展开谈
判。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可以就哪些项目申请赔偿,赔偿标准和范围如何。
非常感谢!
应先确认,这两个是否构成伤残,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金,交通费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0-11 11: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