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得到比较详细的回答
已回复2007-12-04 12:14:48
律师您好我要咨询的事情如下:
在11月20时候我在我本地的火车站一家小旅馆住下,晚上12点多突然有3个带着口罩的人把门踢开拿着刀把我砍伤,身上一共是五刀头上一刀,住院十多天,现在还在家里养伤.因为我长期在北京上学回到河北唐山的家里更不可能去得罪谁.事情突然的报警也一点线索没有.
我不知道我住的旅店是不是也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我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旅店应该承担多少!我从出事到现在旅店方面的人从来没有出现过!
旅店给你提供的住房应当保障安全,现在旅店因没有提供安全的房子,给你造成伤害,旅店应当承担责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2-05 08: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