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已回复2007-12-07 09:04:56
律师您好!
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在2007年7月13号晚7时左右,山东省平邑县城镇建设责任有限公司承包的地下横跨公路埋线工程,将正常行驶的公路横向挖断约0.5米多宽,1米多深的沟,无人看管!
2007年7月13号晚上11时左右,卢传永骑两轮摩托车从西向东行驶,那天阴天,路灯早就坏了,施工者没有设置警示牌,也没有设置照明警示灯,更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致使卢传永栽进横挖的大沟中,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头皮擦伤,右耳朵破裂,左右脚大脚趾断裂,小腿两骨骨折,髌骨粉碎,大腿骨粉碎性骨折端裂)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过六个小时的抢救,卢传永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成了残疾.
事情发生后至今,山东省平邑县城镇建设责任有限公司从未露面,更无人问津!
认定书:www.rendingshu.51.com
请您看看,这个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对吗?
我现在想让施工单位赔偿我的损失,你们有专门打这样的官司的律师吗?请和我联系好吗?谢谢了.我真的很需要帮助!要不把电话发到我的信箱里也行,我与你们联系!麻烦了!
你这种情形,不要按交通事故进行处理,要按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来处理,电话:1357395600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2-07 1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