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工伤待遇的报告
已回复2007-12-13 20:04:49
我叫王松琴,男,现年36岁,全家5人,湖南省邵东县佘田桥镇雅塘村从中组4号,电话:13762862322.我于2007年10月到邵东县城的天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打工钢筋工2007年11月20日下午3:00左右,我在弯钢筋时不幸因工负伤,我的手指被他人操作机械失当的弯柱机压断,鲜血直流,头脑窒呆.老板把我送进了邵东县人民医院,该院医师要我住院治疗,老板心痛钱,拖到晚上6:00还未治疗,老板只把我送进了福田社区小医院.但是,医师看到伤情严重拒绝治疗,最后老板疏通了关系,我只好在此住了下来.后来,由于我的伤情太重,我的亲人提出抗议,老板不得不把我转到邵阳正骨医院住院治疗.但是只交了1000元押金就不管不问了.医院催交医药费,我的亲人在工地上与老板协商了3天,最后老板只是为我在中医院买了156元的消炎药应付.我的伤远未好,现在还在渗血流浓,头脑昏胀,手脚冰凉,陷于治疗的绝境.由于我家太苦太贫,只好东奔西跑借钱买消炎药慢慢治疗.老板太缺德缺良心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等有关规定,特请求落实我的工伤待遇: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植皮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与陪护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我们将千万分感谢!
因计算工伤赔偿是依据你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的,各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例就业补助金是各省规定,我们仅提供山东省内的工伤赔偿的咨询业务,你可以到当地律师所进行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2-14 08: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