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出10年,房主要求要回房屋
已回复2008-01-11 20:04:54
本人是教师,在十年前房改时以低价买了一套老房子(未签房屋转让合同),因房屋属危房,没有房产证,所有教师的房屋都只有公证书。
现学校遇普查,要修房,按原房屋使用面积每平方米返还房主300元的房价,并补贴每平方米500元进行修建。
现原房主要求将每平方米500元的补贴归他。
学校修建的原则是只认公证书。
请问律师
我有权拒绝支付每平方米500元的补贴吗,公证书的权利该属谁?谢!
这个是单位内部的事情,法律没有什么规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1-14 09: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