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青年人身伤害和心理伤害的问题
已回复2008-01-29 10:32:55
尊敬的律师:
我和男朋友认识两年,这其中的情况比较复杂,为了他,我流产3次,其中一次是6个月大的孩子了.这期间,分手数次,每次都是他提出,而且每次都是在刚流产之后.以至于现在我怀疑自己生育都成问题.如今我们已经走到分手的边缘,我想好聚好散,但是他总是在我给他打电话时进行语言上的侮辱,动手打过好几次.而且都是在怀孕期间.我想说多了你们也糊涂了,总之我想最后利用法律的方式解决我和他的问题,因为他现在的表现完全不顾及人情.请律师同志,帮助我吧.打官司我不怕输,只要我自己努力了.
你可以向对方索要一部分精神损害赔偿.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1-29 11: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