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的不良之诉讼
已回复2008-02-16 12:34:36
我与前女友分手半年多,最近收到法院的传票,其诉我民间借贷,要我归还欠款2万元,该欠条系我们恋爱期间,因情感玩笑所书,当时亦有其他朋友在场,实际上并未从女友处获得分文,并且我两分手之时,她将我家一张开户名为我母亲的一张存折取走,并取出了其中的存款呢!现在我却落为被告,实在是气愤,请问各位朋友有什么好的意见和思路让我应付该起诉讼吗?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实写2万元的借条是开玩笑的,你会败诉.对于她取走的钱,可以起诉她,让她返还.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2-18 09: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