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可以追讨多少?(补充)
待回复2008-02-19 14:09:05
业主没有和物业公司签定合同,现在家中失窃了,面对物业公司,应该怎样处理?可以向物业公司追讨多少呢?
(贼人半夜从天台游绳从窗进屋,在屋里捆绑事主不慌不忙地进行抢劫.事主吓个半死。
事后再爬回天台,从另一条同样连接天台的楼梯下楼,再从小区围栏逃走.而天台负责接
应的另一个贼当时没有立即离开小区,但仍未被查出。)
补充:业主一直都有交管理费。物业公司说有便衣保安巡逻,但我们都不知道是否有巡楼或者有按时巡逻。我们认为小区内发生刑事案件物业公司总要负上一定责任的。贼可以进入小区上天台,在充足的时间作案是小区管理的不善。再说当时是年关了,小区的保安又不多,这也是造成如此事件原因之一。这样认为对吗?可以从这方面着手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