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和医保的问题
已回复2008-03-10 10:32:43
律师您好!
今天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养老保险和医保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一个镇上的信用社连续工作了25年,不是正式职工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在1989年左右的时间说是有养老金,所以交了几年的钱,后来说没有了,并且把钱全部退回来了。在去年的11月份和县里的信用社签订了保安的合同,合同里也没有关于养老保险和医保的条款,去问单位也没有养老保险和医保。我想咨询的是像他这样在单位连续工作了那么些年,有没有养老保险和医保的待遇,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单位是不是应该把养老保险和医保补交呢?
谢谢!
应当给补交养老保险,如不交,可以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3-13 19: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