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
已回复2006-11-15 19:44:41
律师您好:我与前夫已于2002年离婚,孩子现在五周岁,自离婚时起,他只支付过第一次半年的抚养费(当时协议每半年支付一次).但以后就没再支付过,我就孩子的抚养问题曾多次与他协商,但他一味躲避,他调动了工作,更改了档案,说他至今还是未婚,他切断了能让我们联系到他的一切途径,他的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我已不知.但我知道他哥哥和姐姐在本地的地址.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或者说怎么样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尽到对孩子的义务和责任支付抚养费?我能不能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如果对方拒不支付,我能不能要求能过法律途径解除他和女儿的父女关系?
单身妈妈请教,多谢!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他一次性支付,但应找到他,才能向法院起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1-16 07: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