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求助
已回复2008-04-05 21:30:28
你好!我在2007年7月19日在公司工作时负伤(公司没为我办保险),我的工伤认定书于2007年11月份下来了,认定为工伤并注明伤情:经调查核实,头,面颈,胸,四肢2-3度烧伤 30体表面积.目前因停工留薪期与公司发生争议,公司在2008年1月停止了我的停工留薪期,我依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认为我的停工留薪期应为10个月-12个月,我目前正在准备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枣庄每年5,6月和11,12月份办理)我想问的是我认为的停工留薪期对吗?在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被受理之前,公司如果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或我过失解除劳动关系,对我的劳动能力鉴定以及以后的工伤相关待遇有无影想?后果如何?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对于工伤赔偿没有什么影响.停工留薪期一般截止到你的劳动能力鉴定出来.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4-10 12: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