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
已回复2008-04-17 13:31:09
您好!现我想咨询离婚的相关事宜。我的姐姐已结婚13年,孩子12岁,婚后买了住房一套(约90平米,贷款已还完),因男方经常打她,所以想离婚(男方有暴力行为已经很多年了,因我姐性格懦弱再加上那时孩子小所以一直忍着,本想等孩子再大些再说,可是现在家庭暴力愈发严重)。可是男方要求把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然后他扶养孩子,给我姐两万元,让她走人,而且每月再付孩子500元扶养费(我姐为临沂棉纺织厂下岗职工,上个月工资320元,)根本付不起这么多扶养费,(我姐不是不想扶养孩子,是自己经济能力限制,孩子跟着她怕孩子受罪,其实很爱孩子)所以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房子放在孩子名下且由他爸爸扶养,我姐是否还可要求财产均分(包括房子),是不是那时就是三口人分割房产而不是夫妻双方分割了。
2、在没离婚时,男方再打她是否可做司法签定,告他家庭暴力。
房子放在孩子名下,就成了孩子了.在房子未改在孩子名下,可以要求均分.如男方再打她.可以报警并做医鉴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4-17 22: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