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
已回复2008-04-21 22:18:40
我结婚已十一年了,孩子十周岁,从结婚到现在,孩子的全部及以我们三口名誉的礼尚往来完全由我一人承担,丈夫在外打工,从不给我们母女钱。结婚时,婆婆说:我挣钱管我和孩子用,丈夫挣钱攒着以后买房用,我结婚时没房,我丈夫弟兄三个,现在都已娶妻成家,全家11口人还未分家,固定资产近50万,由于在家中长期受冷暴力及性虐待,我已起诉离婚,因个人无法协商,请问依法我应分割多少财产?
如果这近50万元的固定资产,是你们大家一起所得,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4-25 2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