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已回复2008-05-28 19:13:07
我又一朋友,夫妻闹矛盾,男方用砖砸其头部,致使头部受伤;双手掐其脖子,致使几乎休克;拳打脚踢,致使全身多处受伤。另外,手持菜刀对其威胁,半夜在扣其钱包、手机、电动车等一切通讯、交通工具后,将其赶出家门。请问:她到哪些部门做致伤鉴定、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现在她一下岗,且手无分文,现在暂居我家。不是我这里她生活都城问题。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到哪里申请?她是德州市的。)
先到公安局报警,可以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6-03 11: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