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
已回复2006-12-05 22:30:35
我的朋友是在KTV上班的'她在包房里捡了个手机,(客人走后)他就把这个手机放在另外一个包房里了,准备下班以后拿走,可过了一会有个点歌员(服务员)送客人回来说她的手机不见了,
看监控录象,看我朋友近了那个包房就问他拿没拿.我朋友就没承认,后来从监控录象看到我朋友近了另外一个包房,就去那个包房里找就找到了,又问我朋友,我朋友就承认了,在然后报警,
刑拘,现在快开庭了; (价值2583元)
##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你说会怎么判??????冤吗?
这种情况应看你的朋友当时拿手机是什么心态,如果她认为这个手机是客人丢的,想占为私有,这种情况不应构成犯罪。如她知道这个手机就是服务员的,通通秘密手段拿走,这种情况应当是盗窃。我建议你最好找个律师,对她进行辩护,如果构成犯罪,也能辩护个缓刑,也就监外执行。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2-06 0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