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协议漏洞
待回复2008-06-14 10:06:30
丈夫在2006年遭遇车祸不幸去世,对方(大货车)的全责,丈夫(轿车)不负责任,对方的大货车被我们经法院保全了。法院经过三次拍卖,没能将大货车卖掉,让我们自己找买家,我们就自己找了个买家,把车卖给了这个买家。请看协议有无漏洞?
买卖协议
甲方:***(我)、***(我婆婆)、***(我孩子)
代理人:***(我婆婆没到场)
乙方:霍**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买卖协议如下:
一、甲方有因交通事故抵顶的肇事车辆辽c42533重型普通半挂车壹辆,以人民币伍万陆仟元卖给乙方所有。
二、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货款于签字后一次付清,其它互不追究。
三、车辆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不负责人。
甲方: ***(我) 乙方:霍**
***(我孩子)
代理人:***(我婆婆的代理人)
2008.6.13
大家帮忙看一下,这个协议里没有见证人行不行?如果车辆的过户手续买方不去办理的话(不办过户,车主就还是肇事大货车的挂靠公司),如果这个车以后再出现交通事故的话,会不会追究到我们身上?我们需要有什么证据才能避免这个车辆以后的任何事都与我们无关?或者在这个协议里应该怎么写明,才能避免?还有大家发没发现,这个协议里最后有一条"甲方不负责人","人"会不会给我会带来什么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