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人请求律师支招,该怎么办?
待回复2008-06-30 14:27:42
案件事实:
于某的生母去世后,父亲1992年与继母高某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
于磊是继母高某婚前所生的儿子,和某及父亲无任何血缘关系
2003年9月1日四人签订了分家协议书,协议上约定a、b两套房子归于磊所有,而c、d两套房子归于某所有,但d房屋居住权归父母。协议签订后不久于于某父亲去世了,于是财产分配方面产生了纠纷
协议上c、d房屋归于某所有,但d房屋产权是继母的名字,父亲去世前没来得及办理过户,父亲去世后于某跟继母无法协商,继母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到于某名下且c房屋产权是于某父亲名字,于某至今没办理产权过户(户口本及证明材料均在继母手中)。
a房屋是在于某父亲去世前购置的,但当时还没办理产权证,于某父亲去世后由继母擅自作主把产权写到了自己亲生儿子于磊的名下。
问:1.于某还能不能对d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办理过户手续?
2.怎样最大限度的保护于某的权力?于某还应有哪些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