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死亡赔偿金这项请求是否应予支持?
已回复2008-08-02 09:09:25
我是一名患方家属,在本案审理医疗纠纷遇到一个问题,请您解答一下?患方不同意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工作人员代理患方同意鉴定签字,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批复等规定,医方申请已超出期限一年多后,医学会还鉴定出医疗事故,患方当事人要求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应予支持?如医学会适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不属医疗事故,是否按照《民法通则》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办理?
一、根据各地法院判决的案例有死亡赔偿金;
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死亡赔偿金;
三、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死亡赔偿金;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法》有死亡赔偿金;
五、根据《国家赔偿法》有死亡赔偿金;
六、根据最高院《通知》构成医疗事故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七、根据最高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相关规定《民法通则》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条例》规定。
本案向法院起诉的案由是医疗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而不是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证据有台州市尸检小组报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书,法院认定是有效的。根据2008年4月1日施行案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请问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请回复。谢谢!
对于医疗事故能否赔偿死亡赔偿金,现实有较大争议,我个人认为应当有死亡赔偿金.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8-03 11: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