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朱律师
已回复2007-01-11 08:36:07
1、假如被人打伤眼睛当时没有计较,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被打的眼睛伤的比较厉害,比原来的未受伤前有明显的视力变化,此时,是否还能追究对方责任,有没有时间限制,是否还得有充足的证据证明?
2、因打架产生的伤,对方没有损伤,而自己受伤,但不是很严重,此种情况的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是否由对方承担,是否要通过法律程序的判定才能让对方承担责任,或是通过双方协商?
谢谢
人身损害赔偿的时间为1年,你应当有证据证明你的眼伤是被他人打的.你们可以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1-11 12: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