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伤害
已回复2007-01-15 17:18:04
一个农民今年63岁,给一个石料厂打工三个月,该厂由工商企业注册,但只给少数雇工投了工伤保险,没有给该农民工投保险。现该农民工晚上下班时,遇到下雨,雨停后回家,在路上遇车祸死亡。车逃逸,家人只好找该厂主赔偿,请问:法院能否支持死者家属人身死亡赔偿?依据是什莫?谢谢你
你这种情况不好说,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男的满60周岁就不再劳动,既使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也不再存在工伤赔偿的问题,只能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进行处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1-15 1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