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门面已经卖了,但我的合同还有5年.6
已回复2007-01-29 22:20:39
我跟甲方订了6年合同,但他现在卖给了银行,但我的合同还有5年,对方只同意赔偿我的装修费,门面转让费,请问我还能得到哪些赔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他将房子卖给银行,不能影响你的租赁。你如也想解除合同,除了你所说的费用,还应当包括你为了找其他门面房所造成的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以及为了搬家所花费的费用。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1-30 08: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