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待回复2009-12-23 14:43:55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农村雇用人员做工是有怎样的制度,当员工发生意外时,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在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下,雇主又应该如何给该员工进行赔偿呢?毕竟是农村所以开办的也是为民服务的小型来料加工厂,无任何营业执照...在工作的过程中,有一位员工违反正常操作程序、不听旁人劝阻将自己导致左臂扭断造成了三级伤残.....结果受害者本人的所有医疗费、生活费用都是由雇主方开付。而受害者伤情好了以后,受害者的家属多次向雇主提出高昂的补偿费(50万以上)....由于雇主能力有限没有办法答应他的要求,就将其雇主告上了法庭。且被告人有证据证明,最主要的是原告自己违反了正常操作程序,不安正常操作造成的。当时旁边还有人在不停的劝阻,但是他还是一意孤行..就酿成了今天的悲剧....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方应赔偿人名币三万元,不算医疗费...
大伙看看...你们说这样白白的被判了三万块钱,大家说说看冤不冤啊....主要是是他违反了正常操作,才将此事发生的。
我就是想问一下律师朋友们一下,法院这样判决是不是已经过多了呢?是不是在两万到两万五就合适了呢?主要责任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