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从现在开始算诉讼时效吗?
已回复2006-08-06 21:53:57
我有一个朋友在六年前因公殉职,当时单位只是把肇事方赔偿给了他的家人,而单位一分钱也没有给他的家人,最近我得知象他这种情况,单位应该赔偿,做为他的朋友,我想咨询一下: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害之日起,那他的家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取得应有的补偿?
不知道,你有朋友的单位中否是企业,如果是,你的朋友应当是因工死亡,构成工伤,你的朋友的亲属到现在还没有向单位主张权利,一般应超过劳动仲裁时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08-07 10: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