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遇到麻烦,请帮助
已回复2007-03-20 17:35:28
我在2006年11月时将自己经营的饭店因为自己的私人原因转让给了另外一个人,但是就在2007年1月的时候此营业房被拆掉了,现在这个老板从营业房归属方那得到了少量的赔偿,但是他还要我将当时的转让费赔偿给他,并且说如果我不这样做,他就要告我,到时我一样会输了官司一样要赔偿给他,我觉得这样很没道理,我转让的时候确实因为自己的私人原因,并且也不知道这个营业房那么快就会被拆掉.咨询:如果他去告我,我会输吗?为什么?
如果你们转让的期限的,并且从营业房主方得到的赔偿,不足以弥补他的承包费的话,你应当适当进行返还。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3-20 20: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