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5月1日后劳动争议仲裁不收任何费用
发布时间:2007-12-31 10:37:18 点击数:
导读:自2008年5月1日后劳动争议仲裁不收任何费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自2008年5月1日后劳动争议仲裁不收任何费用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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